close

彰化一個十個月大的小女嬰

被狠心的父親丟進煮麵的滾水裡

全身90%以上的灼傷

今早十點五分宣告離開人世

心裡一直跟菩薩祈求,讓她走吧

讓她下次投胎到好人家不要再受苦難了

那個畜牲父親應該要判死刑

不,判死刑還太輕了,要判他入油鍋讓他體驗一下小女嬰的痛

而那個媽媽跟那個爸爸一樣都該死

那種男人平常就有家暴前科你還要和他在一起

沒有男人你是會死嗎

在一起就算了,那是這對狗男女的個人自由

萬萬不該再生下小孩來世間受苦

既然都生了,那媽媽就要保護小孩的安全

小女嬰在急救的第三天眼角泛淚

那個母親竟然說那是代表妹妹已經原諒爸爸的眼淚

真是一個沒有男人就會死的爛女人

母親也該處以極刑

當了媽之後,看到這種新聞必流淚

我回想儒儒十個月大時,會叫拔拔  會說不要不要  有自己的喜好  有喜怒哀樂

還會假裝咳嗽來吸引我的注意  睡醒了看到我就會甜甜的笑  找不到我就會大哭

每個小孩十個月時都是這樣純潔這樣惹人憐愛

那個垃圾畜牲男還是人嗎 

這樣對自己的女兒

那個母親還試圖替她的男人辨解

還把自己塑造成也是受害者

太爛了吧

男人是你自己選的  都40多歲了

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任了吧

二個該死的下三濫父母

台灣的法律就是太保護壞人

刑罰都判的很輕

連續強暴犯竟然可以假釋出獄

那個要閹掉再丟到淡水河餵魚好嗎

愈來愈討厭那些人權團體

一天到晚在喊加害人的人權

那受害者的人權在那裡呢

如果這些事情是發生在自己的家人朋友身上

這些人還會講相同的話嗎

黃小妹妹走了,跟著菩薩往西方極樂世界去了

不要再留在人間受苦,願小妹妹一路好走

一個陌生的阿姨誠心為妳禱告祈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ram33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